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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日,一个很多进口保健品企业还没意识到的“大限”,就要到了。
海关总署令第280号从这一天起正式施行,2021年4月12日公布的248号令同时废止。保健食品被明确列入“需官方推荐注册”的进口食品目录。境外生产企业一定完成在华注册,拿到注册编号,产品才能报关。
海关总署于2025年10月14日正式公布28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经过近半年的过渡期后,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个规定与此前的248号令相比,最大的变化在于:从以往18类“推荐注册”的模糊范畴,正式建立基于风险管理的分类体系,并形成动态调整的目录清单。
海关总署根据对食品的原料来源、生产加工工艺、食品安全历史数据、消费群体、食用的方式等因素的分析,结合国际惯例,确定了需官方推荐注册的进口食品目录。保健食品名列其中。
对于这些列入目录的食品,其境外生产企业不仅要满足基本的生产、加工条件,还一定要活得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的审核与推荐,才能向海关总署申请注册。
首先,对目录内食品——即包括保健食品在内的17大类,其境外生产企业要通过所在国主管当局向中国海关提交注册申请。而此前248号令下的18类推荐注册类别已被新目录覆盖。
从申请材料来说,根据280号令第九条,境外生产企业一定自行或委托中国境内代理人向海关总署提交一系列材料。主要包括:
其中获得所在国主管当局推荐这一条,是目录内食品的“硬门槛”,注册材料中必须包含主管当局出具的审核检查报告和推荐函。
而在实操层面,为证明产品本身的品质合规与申报信息一致,第三方检验测试报告同样是注册流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其中,境外工厂的GMP或HACCP认证、自由销售证明,还有一项硬指标——第三方检测报告。
成分分析报告、功能效果成分含量、重金属、微生物指标,一项都不能少。而且,检测报告一定由具备CMA或CNAS资质的机构出具。
CMA(中国计量认证),是中国境内对检验测试机构的法律强制资质认定。简单来说,CMA是检验测试的机构的“从业资格证”——在中国境内从事面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测数据、结果的机构,必须依法取得CMA资质,并把CMA标志印在检测报告上。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可用于产品质量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
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则侧重能力和国际互认。具备CNAS资质的实验室,说明其技术能力按ISO/IEC 17025等国际标准经过了评审和认可。作为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的互认成员,CNAS认可的报告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互认,可实现“一次检测,全球通行”。它在跨国企业供应链准入、高端制造业出口及国际技术交流中是关键资质。
正如业界形象地解释:CMA是“能依法盖章”,CNAS是“数据全球认”。两者兼具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既有国内法律效力,又有国际互认便利,是进口注册申报中真正令人放心的“硬通货”。
2026年3月18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6年第27号,明确了配套目录清单,为280号令的正式落地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引。纳入需官方推荐注册的进口食品目录共计17大类:
与现行248号令相比,移除了油料、保鲜蔬菜、干豆、未烘焙的咖啡豆与可可豆等初级食用农产品类别,这些移出的初级农产品后续依据海关总署2025年第219号公告另行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新规还有一个实用便利:注册有效期届满时增加了自动延续功能,符合条件的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后可自动延续,延续期5年。但对于肉与肉制品、燕窝与燕窝制品两大类,则被列入不予自动延续注册食品清单。
对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公告有明确界定:目前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不按货物实施监管,而是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因此无需进行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但对于通过一般贸易方式进口进入境内市场销售的保健食品,必须严格按照280号令完成注册。
第一,海关将在报关环节强制核查注册编号。所有以货物方式进口、进入中国市场供人类食用或作为食品加工原料的进口食品,在进口申报时须在报关单“产品资质”项下规范填写境外生产企业的在华注册编号;未按要求规范填报的,海关不接受申报。
第二,海关严查单证与实物的一致性。保健品进口报关的核心法则就是“单证齐全、信息一致”。成分检测报告被明确列为监管必备单证,由具备CNAS资质的机构出具,覆盖重金属(如铅、汞)、微生物(菌落总数)、功效成分(如鱼油的DHA含量等)等核心指标。申报信息必须与实物、备案凭证完全一致,否则可能被退单甚至处罚。
第三,对于尚未完成注册的企业怎么办?已获得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还必须在食品包装上标注在华注册编号或所在国主管当局批准的注册编号。未注册企业即便到了报关环节也会被系统拦截。
所以现在还剩最后不到一个月时间。如果你现在才开始准备,还来得及。但如果拖到6月,货物卡在口岸,补检测、补材料、补主管当局推荐流程,一耽误就是一两个月。更关键的是,海关现在强化对报关单证与产品实际成分的一致性核验——你提交的检测报告数据,跟产品实物对不上,一样会被拦截。
从市场数据来看,2025年中国营养保健食品进口额达到82.82亿美元,同比增长6.9%;电商渠道销售额达到1537亿元人民币。
这么大的市场,过去确实存在不少“浑水摸鱼”的现象。有的境外工厂资质不全,有的产品实际成分与申报成分不符,有的功效成分含量达不到宣称值。这些问题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也破坏了整个进口保健品行业的信誉。2025年全国全年新增备案保健食品3759款,但进口备案仅26款;注册保健食品共计462款,进口仅6款,相当一部分进口企业面临着合规能力与申报效率的双重考验。
280号令的出台,正是要从源头——境外生产企业这个环节,把好质量关。这不是要“堵”进口,而是要“筛”品质。对于那些真正有好产品、愿意在品控上投入的企业来说,新规不仅不会成为障碍,反而会成为建立长期市场信任的有利契机。
如果你是一家采用一般贸易模式向中国出口保健食品的品牌或贸易商,以下几步建议在今天就必须开始行动:
:登录海关总署“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系统”,查询核实企业是否在有效注册名单内。
:确认你的产品是否属于需官方推荐注册的17大类之一。属于目录内品类的,需联系境外工厂所在国主管当局获取审核检查和推荐函。
:需提供企业注册信息、身份证明、食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说明、实验室检测报告、原材料来源证明、HACCP或GMP认证,以及
:全项成分分析报告、功效成分含量检测、重金属与微生物筛查。检验测试的机构必须具备CMA或CNAS资质。
:建议与境外工厂提前同步启动新规合规适配,商定检测方案、准备包装注册号标注设计,避免货物到港后被拦截。
:对于需官方推荐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在注册有效期内生产的产品能申报进口。但对于尚未获得注册编号的企业,货物在6月1日后到港将无法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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